2021年“上海标准”评价专业初评通过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Tue Sep 14 12:41:06 CST 2021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关于本市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的要求,自2021年4月份起,全面启动“上海标准”评价申请受理工作。

共收到申请标准项目31项,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形式审查、专业初评,12个标准项目通过专业初评,拟进入专业终评程序,涵盖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数字生活、先进制造、金融等多个领域。具体名单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限至2021年9月24日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对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并如实表述。信函有效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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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