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Tue Jun 11 12:55:52 CST 2024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杨金稳联办〔2024〕1号

各相关单位:

  《杨浦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报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浦区金融稳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杨浦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势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上海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杨浦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央地协同、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充分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及时发现一批风险隐患、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力争本区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增量风险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风险切实得到扭转,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防同治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署,司法机关加强衔接,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金融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配合处置。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按照分阶段确定目标任务、分步骤组织实施、分领域重点攻坚的总体思路,既要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又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点地区实施精准处置,务求工作实效。

  (三)积极稳妥,有序化解。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依法有序、公平公正、积极稳妥处置风险。同时做好风险评估,防范次生风险。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立足当前,严密组织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着力完善规章制度,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提炼经验,健全制度规范,优化完善本区防非处非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包括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新兴领域以及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案件包括央地领导同志批示案件,联席会议直接督办案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刑事立案5年以上案件,信访矛盾突出、群众反应强烈、涉稳隐患较大案件以及重大跨省跨区域案件。重点区域为各类金融机构集聚、投融资理财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和商务楼宇;以及涉非风险容易渗透的居民聚居区域。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架构

  依托区金融稳定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成立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金稳联总召集人共同担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区科经委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委,小组成员: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国资委、区司法局、区数据局、区文旅局,区投促办、各街道、区内商业银行为成员单位。

  专项行动设统筹指导组、案件办理组、舆情处置组、信访维稳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总体推进专项行动,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落实属地维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统筹指导组:由区府办和区科经委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专项行动总体指导协调、信息汇总、数据统计、情况通报和督导问效,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跨区域支持等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依据职责指导小组成员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解债服务、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股权众筹、“伪私募”“伪金交所”等领域开展排查、研判定性、组织处置,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办理组:由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组成。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做好涉案人员和资产的管控,加强行刑衔接等。针对重大案件,区法院、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对法律适用、司法裁判等提供专业支持。区法院加快推进督办案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5年以上陈案等处置进度。区司法局强化对非法集资行政案件行政复议的指导和办理。

  舆情处置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建立舆情应对协调联控机制,指导宣传管理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防止负面信息、虚假信息传播及过度炒作引发次生风险;协调上级宣传部门处置跨区域舆情风险。

  信访维稳组:由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统筹指导专项行动有关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加强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调做好涉及异地稳控吸附工作,指导做好属地信访维稳工作。

  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分别组织对养老、商贸服务、房地产开发等传统领域开展涉非风险排查、专项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及配合处置等工作。

  区数据局、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分别组织对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等新兴领域开展涉非风险排查、专项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及配合处置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区投促办分别严把企业招引、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涉金融类商事登记管理;加强注册地不在本区的类金融企业常态化监管;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据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提请,依法吊销非法集资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等。

  区国资委组织对挂靠国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涉非风险排查、专项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及配合处置等工作。

  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涉非涉稳风险常态化排查和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清楼扫街、综合执法等日常工作,要发动社区居民举报“吹哨”,畅通涉非线索举报渠道。

  区内商业银行要强化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并将有关线索依法及时报告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公安部门。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小组成员要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收集汇总涉非风险情况,建立风险线索台账。针对商务楼宇集中的特点,严格“谁引进,谁负责”的主体责任,以重点楼宇和重点企业排查为抓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区的类金融企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互通信息,防止出现监管工作空白。

  (二)精准分类施策。小组成员在推进专项行动中,要针对风险线索隐患,联合组织开展研判定性,明确责任归属,综合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意愿和能力、社会危害等因素,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措施分类处置。坚持打早打小,加大行政处置力度,将更多风险消除在萌芽和初期。坚持行刑衔接,行刑并举,对涉嫌犯罪的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着力化解存量。要建立健全司法机关主办、相关部门协助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处置机制,针对陈案化解攻坚,采取特事特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集中办理,加快推动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5年以上存案处置,限期办结。区委政法委强化对重点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推动。要建立重大案件(风险)台账、陈案积案台账,每月统计报送处置进展情况。要按照案件处置、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要求,落实属地维稳责任,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做好宣教引导。各部门应加强防非宣传教育工作,针对重点领域易感人群,通过提供组合式宣教菜单、编播宣传教育警示片、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人民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强网络负面舆情监测,引导正确开展舆论宣传,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介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造势活动,充分展示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六、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发动、风险排查、打击处置、建章立制、巩固提高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当前至5月底,组织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营造工作氛围。

  (二)风险排查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采取集中排查与常态化排查相结合,开展风险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集中排查阶段(2024年6月至8月)。小组成员要对行业内、辖区内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通过网格员排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发现一批风险隐患,实施风险“台账式”管理。排查结束于8月底上报阶段性总结。

  2、常态化排查阶段(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小组成员要对行业内、辖区内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上报。

  (三)打击处置阶段。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边查边打、边整边打,推进常态化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打击处置同步实施。对存量大案要案要精准拆弹、稳妥推进、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健全防非处非工作有关制度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持续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新的突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应结合部门实际,优化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质有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在落实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跟踪督促,强化问责问效。要强化对五个阶段各项工作的跟踪督促,抓好信息报送,定期研判形势,会商解决问题。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动态更新,逐项明确处置措施、处置时限和责任人员,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抓好落实落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强化沟通对接。小组成员于2024年6月7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经委)报送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等,并每半年报送一次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2025年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如遇重大风险、重大问题、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专项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动态信息、典型经验等材料,随时报告。

  联系人:王楚晴25032961,王柏春25032962

  邮箱:ypqjrb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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