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

(发布时间: Wed Mar 07 13:56:49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扶持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非营利组织,对非营利组织提供免税资格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自201811日起执行。

适合对象:

本市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支持方式:

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

申请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2/t20180226_2818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