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方式:
1.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工商机关一名工作人员初审并收取材料,由另一名工作人员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适用情形
除当场决定以外的不需要核实的设立登记申请。
2.当场决定
(1)业务描述
受理的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受理并核准。
(2)适用情形
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申请。
3.核实程序
(1)业务描述
工商机关决定受理,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适用情形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设立登记申请。
特别程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