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当清晰;
2.纸质申报材料均应当加盖申请单位(或个人)签章或骑缝章;
3.相关政府批准文件采用电子扫描件上报的,应当制作成A4规格的PDF文件;
4.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提交的,应当加盖申请单位(或个人)电子签章。
申请材料目录: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
2.《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建筑工程、线性工程报送)
3.建设基地全景照片、张贴规划许可公告牌的照片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