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材料经文化行政部门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申请材料目录: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
7、章程
8、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身份证明
申请文书名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