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条件
1. 经市科委正式批准建立市级实验区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效和经验,具有进一步开展实验区工作的良好基础。
2.实验区工作已被列入当地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领导小组;制定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科学、可行。
3. 具有开展实验区工作的内在需求和持续的发展动力;实验区建设目标和实验主题明确,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及示范意义。
4. 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与社会基础,科技支撑条件较好。
二、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的条件
1.全面完成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确定的实验内容和各项指标,验收合格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同类地区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实验区。
2.示范区党政领导班子对可持续发展有较深刻的认识,政府推动有力,具有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
3.经济基础好,具有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明确的规划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及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
4.示范区内社会文明、环境优化,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