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

3、填写合同登记表、认证表;

4、软件许可使用合同及其中文译本、委托代理进口合同;

5、合同签约方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6、加盖申请登记人法人印章的引进计算机软件的中文说明书一份。

◆办理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

   窗口接收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网上接收:http://cbj.sh.gov.cn

◆办理方式

    1、申请材料报市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窗口或通过网络进行申请;

    2、市新闻出版局初审通过后,报国家版权局;

    3、国家版权局通过后,市新闻出版局将有关证件(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网站(http://cbj.sh.gov.cn)上公开审批结果。

 

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于本市境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登记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和公开;

本市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申请条件

1、本市安装使用境外软件的单位或其进口代理人;

    2、已与境外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签订软件许可使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