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1、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上海市市内运输)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
4、组织机构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以及高级船员配备情况
5、安全管理制度
6、“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
7、船舶来源证明文件和有效船舶相关证书;安全管理证书
8、靠泊港航协议、港口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申请文书名称:
《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上海市市内运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