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二、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法人资格”、“法人类别”、“单位性质”等信息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应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信息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 “法人资格”、“法人类别”、“单位性质”等信息的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信息的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