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原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属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权限的,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及本市细化规定的且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办理地点: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受理窗口(三江路55号一楼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22061507、(021)23115645、(021)12345
咨询途径:
https://sthj.sh.gov.cn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