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Mon Feb 19 16:12:34 CST 2024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财社〔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24年2月2日

 

https://sb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2/t20240208_3928610.htm